◇◇新语丝(www.xys.org)(xinyusi.org)(groups.google.com/group/xinyusi)◇◇   第四章 两篇述评之后——我所经历的那些事实   作者:司履生   我和魏于全几乎属于不同的两代人。此前并不相识,从未有个人交往。只是 因为研究领域有所交叉,我在阅读他的论文时,偶然发现了一些使我感到疑惑的 问题。   学术界出现错误甚至严重的科研失范,并不为任何一个国家所独有。正因为 如此,我最初并没有把魏于全的论文看成一个特殊的问题。我所做的,不过是一 个研究人员面对自己认为存在疑点的论文时所做的常规事情:阅读、分析,然后 提出问题。   我先后对魏于全的两篇论文写了述评。在我看来,正常的学术争论应该心平 气和的,就论文中的问题,依据实验材料、实验方法、数据和结论展开。作者可 以逐条解释,也可以对之反驳;如果发现确有错误,也可以承认并修正。   后来事情的发展,却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   在我与魏于全的几次接触中,他从未主动正面回答我所提出的具体科学问题, 而是反复要求我不要发表我的述评。事情后来还涉及其他学者、学校和有关方面 的人士。   正是这些经历,使我开始认真思考:一个学术问题为什么不能通过正常的学 术讨论解决,而演变成了为“要不要发表评论”的一连串交涉?这使我十分纳闷, 预感到背后一定有什么深藏的秘密。   这也是我后来继续追踪这一案例的起点。   第一节 黑色素细胞疫苗:从一篇论文开始   2001年的一个下午,我收到了一本《中华肿瘤学杂志》。   翻看目录时,我看到魏于全的一篇论文:《异种黑色素细胞疫苗诱导小鼠抗 恶性黑色素瘤免疫反应》。   我当时从事免疫病理学研究,对肿瘤免疫学的一些基本问题比较熟悉,因此 很快把文章扫了一遍。   文章所报告的结果给我的第一印象非常强烈:按照作者的描述,异种黑色素 细胞制成的疫苗不仅能预防小鼠黑色素瘤,而且能够对已经形成的肿瘤产生治疗 作用。   如果这样的结果能够得到严格、可靠的实验验证,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发 现。   但是,当我仔细阅读实验方法、动物分组和数据时,却发现了一系列不符合 常理的问题。   我当时主要注意到以下几点:   第一,实验设计中没有必要的空白对照。   第二,在疫苗预防和治疗实验中,对照组使用了完全弗氏佐剂。完全弗氏佐 剂本身具有很强的免疫刺激作用,因此,如果没有适当的对照设计,就很难排除 佐剂本身对实验结果的影响。   第三,实验组和对照组的观察时间并不完全平行。   第四,论文报告的肿瘤生长速度和体积,与我经验的和文献报告的相比显著 偏小。这至少说明所用瘤株、小鼠品系以及实验条件存在问题。   第五,论文中肿瘤体积的计算公式明显错误。   第六,疫苗和实验材料的剂量报告比较宽泛,缺少足以使其他研究者重复实 验的明确数据。   第七,统计学资料报告不完整。论文给出了P值,但没有同时提供足够的均 值、标准差等数据,使读者难以判断统计结果的可靠程度。   第八,没有相应的组织病理学观察。   第九,免疫学方面的证据也比较有限。   第十,也是我后来越来越重视的一点:论文所用的疫苗细胞经过戊二醛固定。 固定以后细胞表面及细胞内有关抗原的结构和免疫原性究竟能够保留到什么程度, 需要有专门的实验来证明,而不能仅凭推测。   这些问题使我觉得,这篇论文至少需要进行认真讨论。   于是,我随手用一张手掌大小的信签,写了自己的主要意见,寄给了《中华 肿瘤学杂志》编辑部。   编辑部要求作者答复   后来,编辑部秘书电话给我,说张友会教授很重视我的意见,将我的意见转 给魏于全,并准备一并刊登作者的答复。   我当时认为,这是非常正常的学术程序。   如果作者认为我的意见不正确,可以逐条解释;如果我的意见确有错误,也 可以指出;如果论文确实存在疏漏,也可以作出说明。   事情原本完全可以在学术层面解决。   但是,首先给我打电话的却是樊代明院士。   他在电话中告诉我:   “魏要我打电话给你,要你把那一份东西撤回去,不要发了。”   随后,他又劝我说,大家都是朋友,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要把关系弄僵了, 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我当时感到有些意外。   因为我提出的是论文中的问题,而不是针对魏于全个人。   大约一个多月以后,魏于全亲自给我打电话。   寒暄之后,他很快直奔主题。他说,他已经给张友会教授打过电话,张教授 让他找我,希望我们能够“私了”。   我十分惊奇,立即回答:   “这是学术问题,不是个人之间的财产纠纷,也不是个人恩怨,不存在‘私 了’的问题。”   由于我比他年长许多,我当时仍然把这件事理解为一个年轻研究人员在科研 工作中的疏漏。因此,我又向他提出论文中的一些问题。   他当时承认论文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并解释说是因为工作太忙,对研究生 管理不严,属于工作疏忽造成的。他表示以后一定注意。   我还劝诫他说:   “一个人的名声建立起来不容易,但是一不注意,就可能毁于一旦。”   这句话,是我当时作为一个年长同行对他的提醒。   后来,我接到编辑部赵秘书的电话。她告诉我:“魏的回复太长,因版面问 题,就决定不刊发了。”   我又收到杂志编辑部的2003年7月18日的正式复信。   信中写道,“罗、魏的那篇文章确实存在着错误疏漏之处,您严肃地予以指 出,这对于青年科技工作者实属关心爱护之举……我们很敬佩您的科学态度和实 事求是精神,这正是一个科技工作者最宝贵的基本素质,但愿它能在新一代的研 究人员中得到发扬光大。”   这封信后来一直保留在我的材料中。   它至少说明了一点:我当时提出的意见,并不是编辑部认为完全没有根据的 个人指责。   第二节 一个更基本的问题:疫苗细胞究竟是什么?   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   后来,当我再次仔细阅读这篇论文时,一个更加基本的问题引起了我的注意。   论文明确写道,疫苗所用的细胞是从猪的视网膜中分离得到的黑色素细胞。   这一点使我非常困惑。   作为病理学工作者,我熟悉视网膜的组织学结构。视网膜本身并不存在通常 意义上的黑色素细胞。视网膜中的色素细胞是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retinal pigment epithelial cells),而通常所说的黑色素细胞主要存在于葡萄膜等部 位。   这两种细胞在来源、形态和功能上都不是一回事。   因此,我认为这是首先需要解决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论文中所说的“从猪视网膜分离得到的黑色素细胞”,究竟是什么细胞?   如果实验材料实际上是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那么它就不能直接被称为黑色 素细胞。   而如果实验材料不是黑色素细胞,那么论文关于“异种黑色素细胞疫苗”的 整个实验命题,就必须重新审视。   这不是一个复杂的免疫学问题,而是一个实验材料鉴定的问题。   从这一点开始,我认为该篇论文是一篇完全没有科学根据的胡编乱造的产物。 应当彻底纠正。   第三节 Nature Medicine论文:第二次提出疑问   2002年,我受邀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二审专家。   在审阅魏于全申请重大项目的材料时,我首次读到他的Nature Medicine论 文:   Immunotherapy of the tumors with xenogeneic endothelial cells as a vaccine.   这篇论文当时已经被官媒作为肿瘤治疗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即所谓的“新 思路”加以宣传。因此,我决定认真阅读。   论文的英文写得很好,语言本身没有给我留下明显问题。   但是,当我把正文、实验数据和附图放在一起比较时,却发现了不少需要进 一步澄清的问题。   例如,论文中的一些实验结果与文字说明之间存在逻辑上的断裂;所有实验 剂量仍然以相当宽泛的范围表示,使人难以判断具体实验结果究竟出自何种剂量; 使用疫苗经戊二醛固定,小鼠皮下肿瘤的大小和体积报告,也有一些值得讨论之 处。   我尤其注意到论文中的免疫印迹结果。   如果完整的异种细胞作为免疫原,其中包含大量不同的异种抗原,那么动物 所产生的免疫反应理论上应当涉及相当广泛的抗原谱。尤其是小鼠应当对人的 HLA抗原产生抗体。小鼠怎么只对魏臆想中的两种与血管内皮生长有关的分子产 生抗体,这不符合免疫学基本原理。这是一个值得认真讨论的问题。   我们专家组经过讨论后认为,对于这样的申请项目至少应该进一步核查实验 室情况,或者要求申请人到基金委进行现场答辩,然后再决定是否给予资助。   基金委的冯雪莲同志最后同意这一意见,并让我给魏于全打电话,进一步了 解实验情况。   第四节 一次关于实验结果的电话   在冯雪莲在场的情况下,我给魏于全打了电话。   我首先问他,这些实验结果是否经过病理学家的检查。   他的回答是没有。   我建议他最好征求病理教研室老师的意见。   随后,我又问到肿瘤组织中的血管。   如果异种内皮细胞疫苗能够产生论文所报告的显著抗肿瘤作用,那么肿瘤血 管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有没有观察到血管损伤、血栓形成或者闭塞过程?   他说没有特别注意。   我告诉他,这些问题值得进一步观察。   我还提出了异种免疫反应的另一个问题。   异种组织和异种细胞包含大量不同的抗原。既然如此,为什么动物的免疫反 应恰好主要针对论文作者希望得到的那些血管相关抗原?为什么没有出现更广泛 的异种免疫反应?   我又问他,小鼠有没有出现自身免疫性损害,特别是肾小球损伤。   我问过继性治疗实验中的小鼠有没有肾炎。   他的回答是“不知道”。   我于是向他解释了马杉肾炎,并说明为什么我认为这类问题值得注意。   我还告诉他,肿瘤治疗本来就是国内外长期面对的难题。如果异种组织免疫 能够如此简单而有效地治疗肿瘤,那么这样异常显著的结果本身就应该接受更加 严格的验证。   魏于全坚持说,这些确实是他们实验得到的真实结果。   他更告诉我,他们最近取得了更大的进展:用牛的肝组织免疫可以治疗小鼠 肝癌,用肺组织免疫可以治疗小鼠肺癌。   他的语气非常肯定。   由于当时长途电话费用较高,冯雪莲在旁边催促我结束通话,我们只好结束 了交谈。   第五节 专家意见与基金会决定   后来,因为我们生理病理组坚持要求进一步核查,基金委召集生命科学组的 二审专家开会讨论魏于全的申请。   经过讨论,专家们仍然认为,应当先对魏于全的实验室进行检查,再决定是 否给予资助。   但是,最终基金委仍然决定给予资助。   这件事情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因为在我的理解中,同行专家提出的质疑,本应通过进一步的实验核查来解 决。如果专家认为需要检查实验室,那么检查本身应该成为解决争议的一种正常 手段。   但实际结果是:专家提出的核查建议未被接受,基金委自行决定给与资助。   这也是我后来越来越关注科研评价制度的一个原因。   第六节 Nature Medicine述评与五周的登门造访   2003年9月,我针对魏于全的Nature Medicine论文写了一篇述评,寄给 Nature Medicine编辑部。   后来,魏于全收到编辑部要求他答复的通知。   接下来的五个星期,是我至今记忆最深的一段经历。   连续五周,每到星期五,魏于全都从成都飞到西安。星期六一早,他便来到 我的办公室门口等候。   我一到办公室,他就急切地求我不要发表这篇评论。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五周的谈话中,他从未提及我评论中的科学问题。   他反复提出的要求始终只有一个:希望我撤回述评。   第一次来时,他告诉我,这篇评论对他十分重要,关系到他的个人名誉。   随后,他提出,如果我把文章撤回,他愿意给我100万元。   我立即拒绝了。   我告诉他,学术评论在国外是很平常的事情。如果研究本身真实可靠,正常 的学术讨论不会损害一个人的名声。相反,如果论文存在问题,通过讨论把问题 说清楚,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后来,他又把杨光华教授的一封亲笔信交给我。信的大意是,魏于全是年轻 人,出现错误在所难免,希望能够爱护他、帮助他。   我理解这种劝解的善意,但我认为,学术问题最终还是应该回到论文和证据 本身。   第七节 礼物、劝说以及谈话内容的变化   魏于全每次来找我,都带给我一些贵重礼物,如缠丝兔、火腿、火腿肠、熏 鸡、熏肉、四川泡菜、四川辣椒、月饼以及其他补品。   我对这些东西,一直拒绝。但他坚持一定要我收下。   我当时正好编了一本书,于是送给他一本,算作礼尚往来。   第一次,他从早上8点一直磨到中午12点。   到了吃饭时间,他邀请我出去吃饭,我不答应。我只好请他到家里吃饭。他 也不同意,只好告别。   临走时,他仍然要求我撤回评论。   第二个星期六,他又来了。   这一次,他仍然在办公室门口等我,还给我家打电话,我到办公室后,继续 劝我撤回文章。   当我再次拒绝以后,他马上变了一副模样,威胁我。   他说,他的研究生看了我编的书,并检索了我的论文,发现我的书和论文中 也有不少错误,甚至说我的书中有抄袭别人的内容。   他凶狠的说,如果我发表这篇评论,他们也要写文章,把我“搞臭”。   我回答说,我编的书有100多万字,我是主编,不可能逐字逐句检查所有内 容。如果确实存在抄袭,希望指出具体部分。   至于论文,我说,几十年前的论文当然可能存在错误。科学发展很快,如果 有人指出具体错误,我愿意接受。   但这些并没有改变我的决定。   第三周、第四周,情况基本相同。   从第四周开始,他的夫人也开始给我打电话。   她有时白天打电话,有时凌晨打电话。   她告诉我,魏于全思想负担很重,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身体一天天消瘦。 她担心如果魏于全发生什么意外,会给家庭造成很大影响。   她还问我:   “那么多人的文章都有假,你为什么偏偏抓住他不放?”   在劝说之外,她还说过一些带有明显威胁意味的话。   她说,如果把魏于全逼出什么事情,她不会放过我。   后来,她又了解到我的孩子当时在香港大学读博士学位,便对我说,如果我 不撤回文章,她会让我的孩子拿不到学位。   这些话使我感到震惊。   因为从这时候开始,事情已经明显超出了学术论文之间的正常争论。   第八节 第五周:清样已经寄来   到了第五周,Nature Medicine编辑部已经把清样寄给我。   魏于全仍然来到我的办公室。   他提出的要求没有改变。   我也把他夫人打电话给我的情况告诉了他。   这一次,我仍然没有答应撤回文章。   除了亲自来找我以外,他还请我的朋友和熟人出面劝说,包括樊代明,以及 我的几个学生。   樊和我的部分学生希望我放弃发表这篇评论。   就在我准备给Nature Medicine发电子邮件、签署发表合同时,我所在学校 的一位主管科研工作的副校长,通过学校的一位教授约我到南洋大酒店吃饭。   副校长告诉我,四川大学方面已经向学校打过招呼,希望我不要发表这篇述 评。   事情发展到这里,我开始意识到,这已经不再只是我与魏于全两个人之间的 学术争论。   最后,还有一个现实因素。   Nature Medicine要我支付1000美元的发表费。   我当时并不是没有这笔钱。我手里还有科研经费,完全可以支付。   但我认为,这篇文章并不是我的原创研究论文,而是一篇针对他人论文的评 论。因此,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最终没有支付这笔费用。   这篇述评也就没有发表。   第九节 我为什么继续追踪这件事情   回过头来看,我最初注意到魏于全的时候,关注的只是论文,和论文所涉及 的科学问题。就是说,完全是对事不对人。   我原以为,事情会按照正常的学术程序解决,只需要作者回答问题,或者编 辑部组织讨论,事情就可以结束。   但是后来发生的一连串事情改变了我的想法。   为什么他总是千方百计的阻止我发表那两篇微不足道的述评,求人说情,一 连五周从成都飞到西安,愿意出100万高价贿赂,直到用威逼和恐赫我,要把我 搞臭,不让我孩子拿到学位,最后到了校长出面劝阻的程度。   这些事情说明,这并非简单的两篇学术论文的问题,一定隐藏着更大的秘密。   尤其是后来,我得知魏被评选我中科院院士,更使我想弄清楚,一个学术水 平如此不堪的人,怎么能登上院士宝座?这其中究竟有什么奥秘?   这也是我后来向中国科学院写公开信,后来向中共中央纪检委,教育部。科 技部,基金委,卫生部多次写信继续追踪魏于全学术腐败的真正原因。   我自知在这种特殊的体制下,凭我一己之力能解决本来非常简单,却因特殊 体制,难度变得如此巨大的问题,我只想尽个人绵薄之力,做我所能做的,把自 己看到的事实、保存下来的材料、提出过的问题,以及后来发生的事情,原原本 本,尽可能如实记录下来。留给历史。 (XYS20261025) ◇◇新语丝(www.xys.org)(xinyusi.org)(groups.google.com/group/xinyusi)◇◇